来源:齐鲁网
2017-03-17 09:22:03
齐鲁网威海3月17日讯 (记者 滕佳蕾 通讯员 张大伟) 3月12日11时许,威海高速交警双岛公安检查站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粘贴的检验标志残缺不清。民警通过检查发现,这辆车的驾驶人还存在无证驾驶的行为。
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已脱审,车上粘贴的检验合格标志系伪造。询问中,驾驶人孙某称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民警要求其提供驾驶证信息,并进行查询。经查询,孙某驾驶证已经被记37分,且已经停止使用。
孙某承认,自己因多次超速行驶,驾照12分早已被记满,且已被停用,现在正在驾校学习科目三;车辆则是因为违章太多,无法去处理,便找了一家复印店伪造了一份合格证,平常应付检查。
民警对孙某批评教育,依法收缴其伪造检验标志,暂扣其所驾车辆。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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