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2017-11-23 10:33:11
上了信用“黑名单”怎么办?有什么方法消除呢?一些人打起了歪主意,企图通过花钱的方式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然而,记者从威海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了解到,要想在披露期内修复信用记录,只能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017年,威海市建立了“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守信主体会被纳入“红名单”,享受一定的奖励政策,而失信主体会被纳入“黑名单”,在不少领域都会受到限制。
“听说有人可以帮助消除不良信用记录。”“花点钱就可以消除不良信用记录了,外地都有人在大街上贴这样的广告了。”对于不良信用记录的消除方法,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
对此,记者专门联系了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信用记录由相关部门提供给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然后统一发布到“信用威海”网站和手机APP上,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修改信用记录。信用主体要想修改不良记录,必须通过合法手段才能实现,如按规定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做好事积累信用积分等。
“《威海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中明确规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信息移出日期由提供信息的职能部门确定,披露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工作人员说,相关部门建立了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更新的信用修复机制,收到信息主体信用修复书面申请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其实际表现决定是否提前移出失信“黑名单”。
工作人员还表示,信用记录是个人的“信用身份证”,最终会被放到个人档案中保存。如果有不良信用记录,就业、贷款等多个方面都会受限。因此,大家要保持良好信用记录,不要等上了“黑名单”才想起来“洗白”。(威海新闻网 记者 王春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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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下信用记录可修复
记者了解到,《威海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办法》中规定,信息主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信息提供单位提出信用修复申请:
(一)初次列入失信“黑名单”,但已按规定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完成整改,且在其后6个月内再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非初次列入失信“黑名单”,但已按规定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或完成整改,且在其后12个月内再未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有信息提供单位认可的其他重大悔改表现,并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威海晚报记者 王春苗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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