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1-17 16:18:01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17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大多数人的共识,可在威海,就有这么一位驾校学员,竟然喝酒后去考科目三!
1月14日下午,威海交警五大队接到车管所科三考官报警,称一名科三考生即将考试却满身酒气。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对该考生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酒精含量54mg/100ml。经了解,该考生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但自己感觉并不影响考试,虽然知道酒驾不对,仍然抱有一丝侥幸心理,前来赴考,不曾想,还未上车操作就被细心的考官当场发现,民警对该考生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取消考生本次科三考试资格。
临近春节,饭局多了,节日里免不了和朋友聚聚餐、喝喝酒,但酒足饭饱后,总有人心怀侥幸进行酒驾。
2020年1月10日19时许,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临港区南京路与威海路交叉路口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威海交警六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发现驾驶人于某某浑身酒气,便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虽然节日的气氛愈发浓郁,但威海交警丝毫不松懈,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酒驾,一起来看看最近有哪些“醉猫”上榜。
酒驾醉驾曝光台
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郑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4mg /100mL。
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刘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5mg/100ml。
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林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7mg/100ml。
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姜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6mg/100ml。
2020年1月13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孙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
2020年1月13日晚,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刘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3mg /100mL。
2020年1月13日晚,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林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100ml。
2020年1月14日下午,乳山大队在辖区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违法驾驶人房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
闪电新闻记者 肖梦凡 威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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