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传媒网
2018-06-12 19:30:06
今年3月1号起到明年年底,威海市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有多处调整:筹资标准调整为每人66元,大病保险直接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合规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调整为1.8万元,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起付标准不变,仍为6000元。除此之外,大病保险报销的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及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均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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