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5 09:48:01
齐鲁网威海1月25日讯 日前,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威海市启动2019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着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创业。活动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人员掉队”为主题,援助对象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困难群体,活动期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开展走访普查、分类施策、集中帮扶、跟踪回访等帮扶行动,有就业帮扶需求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需求登记,寻求就业创业帮扶。
此次活动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走访普查,全面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援助对象的特点,围绕援助对象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加强职业指导,积极推荐适合的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但是技能不足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将困难企业职工作为重点人群,及时提供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对援助对象开展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效果。对重点援助对象至少回访一次,了解就业情况,协助解决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帮助稳定就业。同时,以新一轮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面,营造全社会关系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在威海市范围内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上年度末,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
3.低保家庭成员;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
6.持有《残疾人证》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认定范围:
1.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2.已享受完一轮就业扶持政策的;
3.属本市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失业前在最后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满一年的;
4.属于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
5.申请年度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为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的;
6.申请年度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机构法人代表的;
7.申请年度登记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合伙人的;
8.其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闪电新闻记者 单大伟 通讯员 程朋 威海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631-5213515,1572560661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631-5213515,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