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6 17:11:01
齐鲁网1月26日讯 1月25日6时25分,威海市区的新威路、光明路交叉口,一辆白色SUV轿车撞上一辆二轮车后逃逸。路人报警,120急救人员、一大队交警相继赶到。
医护人员现场确认,骑二轮车的男子已死亡。民警迅速走访目击者,并调取路口监控。
监控录像显示,事发时,SUV轿车沿新威路由南向北行驶,二轮车沿光明路由东向西行驶,两车在路口相撞,二轮车上的男子倒地,二轮车被卷入SUV轿车下。
即使如此,SUV轿车毫不减速,拖压着车下的二轮车径直北行100多米。临近新威路、文化路的T形交叉口时,从SUV轿车上下来一人从车底下拖出二轮车,又沿着文化路向西继续逃逸。
根据SUV轿车的车牌号,民警很快查到车主张某的信息。7时30分许,在高区西北山某小区内,民警找到了这辆逃逸的SUV轿车。现场勘查确认,这辆车右前侧有明显撞击痕迹且损毁严重。痕迹比对,确认就是肇事车。随即,车主张某在这个小区的家中落网。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显示,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0毫克,涉嫌醉酒驾驶。随即,张某被带往医院抽取血样,并被传唤至交警一大队。
经查,张某年仅23岁,事发前与朋友聚会至当日凌晨,期间喝了酒,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目前,交警正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对事故中的二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也正在鉴定。
涉嫌酒驾+肇事逃逸,那么,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酒驾致人死亡,会比逃逸的罪责更严重吗?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及饮酒后、醉酒或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酒后驾驶致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从重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死亡交通事故逃逸的,也属于交通肇事罪,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逃逸后,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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