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11-18 09:57:11
齐鲁网·闪电新闻威海11月18日讯 自11月1日《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威海市开出第一张违规养犬罚单。
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了解到,11月15日,威海高区分局古寨派出所民警巡逻至高区福山路东侧液化气站南一工厂内发现两只大型犬。
依照《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第37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个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大型犬,或者在一般管理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未进行栓养、圈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元以下罚款。”
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给予违规饲养大型犬的刘某某责令改正、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将违规饲养的大型犬送往威海市犬只收容所。
小贴士
《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根据社会治理能力和管理实际的需要,实行了分区管理,划分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其中,各街道办事处和环翠区张村镇辖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各区市政府可以根据管理实际,调整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的范围。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个人禁止饲养列入本市禁养名录的55种烈性犬和大型犬,以及与其繁殖的犬。在一般管理区内,个人饲养列入本市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闪电新闻记者 李志鹏 威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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