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4日讯 威海的刘女士看中了一套房子,价钱也比较合适,就交了定金准备买一套。可是这定金交完之后,发现事情不对劲儿了,售楼处工作人员承诺的和刘女士自己去核实的情况不一样。回家一琢磨刘女士感觉自己有点被忽悠了。
交2万定金买公寓 按住宅标准缴纳契税?
威海市民刘女士介绍,自己看中的房子位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湾八号帝景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当时推介说,他们的公寓房虽然是40年产权,但是地上建筑和住宅一样,水、电、燃气、契税等都是住宅的标准。听了介绍,刘女士交了20000元定金,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事后,刘女士咨询了相关部门,却得到了不一样的答复。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土地性质征缴契税。威海湾八号帝景小区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所以不能执行普通住宅标准。契税要按照3%的税率收取,而且二手房交易时相关税费也会比普通住宅高出很多。
刘女士找到售楼处,销售人员坚持原来的说法,税率是和住宅一样。
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去咨询时,售楼处销售人员确实表示,这个房子虽然是40年的产权,但是会执行和普通住宅一样的契税标准。
可是刘女士从当地税务部门了解到,这个楼盘因为土地性质为商用,所以契税要比普通住宅高。那么,售楼处销售人员为什么非要说这个契税和普通住宅是一样的呢?
销售人员改变说法 否认承诺过契税问题
关于执行和普通住宅一样的契税标准的依据,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咨询过规划部门,对方明确答复就是和普通住宅一样。
记者和刘女士去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求证。经过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出过相关的回复,而且收多少契税也不是他们职责内的事情。
刘女士再次回到售楼处,这一次工作人员改口称,他们从来没有承诺契税具体按照多少缴纳。
前后说法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这让刘女士无法接受。她认为售楼处的销售人员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刘女士来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了投诉。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皇冠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委托的是一家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来销售房屋。销售人员口头说的,不属于广告,不能按广告法来处理。现在出现这个问题,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和第37条的相关规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来进行调查处理。
刘女士又来到了威海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科反映问题。
威海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则表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主要是约束二手房的交易。口头上的交谈也算是广告,是一种宣传。虚假宣传还是属于市场监管局管理。
一圈跑下来,刘女士很无奈,自己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把定金退回来。而且事情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的,是开发商虚假宣传。
编后:售楼处的销售人员口头上承诺的内容,到底能不能算作广告,又存不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出现这样的问题,到底又该哪个部门来进行监管呢?对于这件事,媒体将会继续关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