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6日讯 3月16日,威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有关情况。
《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保障措施五部分。
适用范围主要明确了《意见》适用范围及符合加装电梯的条件,包括实施的区域范围界定、加装电梯住宅所要达到的层数、房屋性质、是否拆迁等实施条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适用于威海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合法建设的地上主体结构4层及4层以上、原图纸设计无电梯的多业主住宅。二是适用于未列入未来10年内房屋征收、拆除计划,且符合加装电梯实施条件的住宅。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南海新区虽然不在该《意见》的适用范围内,但可以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作。
基本原则主要明确了加装电梯在组织实施、项目审批、业主协商三方面的基本原则,在组织实施方面,要求各区市相关职能部门要科学组织,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扎实做好辖区内加装电梯工作。在项目审批方面,要求强化质量监管,做好综合验收,建立完善、规范、简洁的审批流程。在业主协商方面,要求突出业主主体地位,完善协商机制,综合考虑各方诉求,保障相关业主利益最大化。
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实施条件、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三个方面。实施条件方面,要求相关业主充分沟通,充分协商,在此基础上按照《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进行民主表决。实施主体方面,明确了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业主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可以推选不超过3名代表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人,具体负责加装电梯相关工作。实施程序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加装电梯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签订协议、规划审批、开工备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财政补助六个步骤。同时,明确了加装电梯的财政补贴标准,即按照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补贴,上限不超过20万元。
使用管理及维护明确了加装电梯后电梯共有人如何对电梯进行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
保障措施主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资金筹措、鼓励社会参与、广泛宣传引导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机制体制,共同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实施。
据了解,2017年,威海市列为山东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城市之一。2017—2019年威海市共加装了46部电梯,争取上级资金102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该《意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计划在《意见》实施后两年内完成50部加装电梯的任务,后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办法,推动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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