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荣成
2024-07-01 09:19:07
日前,荣成市民政局召开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荣成市民政局根据《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提高荣成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威民发〔2024〕8号)文件要求再次提高荣成市困难群众保障标准,1—6月,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300.33万元,有力保障了15.16万人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本次提标工作预示着荣成市连续7年提高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多年保持较大增幅。
下一步,荣成市民政局将继续聚焦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需求,整合资源、优化程序,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形成更多具有荣成特色的探索性实践、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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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如何及时发现遇困群众,并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答: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主要以个人主动申请为主,我们为了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惠民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率,同时依托“威救你”信息平台,整合全市17个救助部门23类73项救助资源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各类救助信息,搭建起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大数据库”,通过动态监测,筛查存在遇困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与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成市医疗保障局、荣成市农业农村局、荣成市残疾人联合会等13个部门实现了救助数据共享,各类社会救助项目做到了“一网通办”,比如说民政部门认定救助对象后,信息即时推送到医保、人社、卫健等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承担职责,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帮扶等方面提供相应救助,实现困难群众“一次申请”“一网通办”。
问:在社会救助方面,一个人能否申请低保?
答:申请低保一般以家庭为单位,但有几类特殊人员可以“单人”提出低保申请。主要包括:
1、持有一级、二级重度残疾证,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倍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个人;
2、持有三级精神、三级智力残疾证,家庭符合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家庭)的个人;
3、因医疗造成家庭支出过大,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刚性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发生者本人;
4、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提出低保申请,不考虑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只核算其本人部分,以及本人获得的供养费,即赡养、抚养、扶养费用等,符合低保条件的按低保标准60%发放低保金。
5、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问:今年围绕困境儿童帮扶做了哪些工作?
答:在及时足额发放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三项困境儿童帮扶工作。
开展“迪尚·益路童行”活动,为92名6周岁以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发放过冬衣物368件。
开展开展“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宣传月”活动,为97名6—10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以及存在特殊困难的儿童每人发放价值约150元的书包、文具等文体活动用品。
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困儿童助学工程”等项目,2023—2024学年共为17名孤困儿童发放助学金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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