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1 11:31:05
齐鲁网威海5月10日讯(通讯员 张建军)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海洋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已审批用海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蓝剑2017”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5月10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二支队、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文登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三家执法单位联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对2011年以来,文登在省级审批的海域使用项目、省级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三家用海单位开展事中、事后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到三家用海单位现场进行测量和拍照,听取了负责人的详细介绍,查看了海域使用证书、用海批复、海洋环境影响报告等相关资料,并要求用海单位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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