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网·威海日报
2017-07-31 09:41:07
资料图
记者从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威海市近日出台《加强城市风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18年威海市将建立城市风貌保护名录,到2020年,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体制机制有效建立。
《意见》提出,在实施城市风貌保护名录制度方面,威海市将分门别类确定保护项目,建立保护名录,并结合需要及时调整。根据保护名录,同步建立城市风貌保护档案;建立城市风貌保护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保护项目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及时将城市风貌保护相关信息化成果纳入系统,提高管理的实效性。
在开展城市风貌规划和设计方面,威海市将加快编制威海市区和荣成市、乳山市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开展城市总体设计,加强区段城市设计;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风貌保护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建设控制范围、风貌保护要素、保护实施方案等;划定城市绿线、蓝线、紫线,明确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并与环保部门生态保护红线等相衔接,作为管控城市开发建设的边界;划定重点地段建筑高度控制线和建筑后退距离,保持视线通廊畅通,塑造良好的城市天际轮廓线,形成具有威海特色的城市空间格局。
在强化城市风貌管理和保护方面,威海市将加强对城市开发建设活动的管理,严格城市风貌保护范围内的项目建设程序;加强海滨生态风貌保护,严格控制海岸带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高度、密度、体量和容积率,严格限制围海、填海等活动,严格保护沿海防护林。
《意见》提出,鼓励向社会公众开放城市风貌保护项目,利用保护项目发展文化创意、文化研究和旅游休闲产业,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合理利用;加强城市风貌保护项目的保养、维护、修复和修缮工作,保持原有风貌特色;加强对可能具有保护价值项目的保护,对尚未列入城市风貌保护名录但可能具有保护价值的项目,面临被拆除、损毁、破坏等风险的,应当立即制止,并采取应急性保护措施。
根据目标,到2018年,威海市编制完成城市风貌保护规划,建立城市风貌保护名录。到2020年,城市风貌保护体制机制有效建立,城市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
为加强城市风貌保护,威海市将建立专家咨询制度,组建专家库,制定专家咨询工作规则,为城市风貌保护提供咨询、建议。此外,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城市风貌保护。增强公众城市风貌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对破坏城市风貌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和举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据悉,《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是威海市出台的第一个实体性地方法规,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围绕“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注重保护威海山海城整体格局,经批准公布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优秀建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保护单位等直接纳入城市风貌保护名录。(威海网 记者 王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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