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09 16:49:05
齐鲁网威海5月9日讯 记者从市财政局及市农业局了解到,威海市出台《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底前,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将在威海落地,为农业尤其是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意见》明确,农业信贷担保业务服务范围限定于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等;此外,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也包括在信贷担保范围内。主要服务对象为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并择优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农田基础设施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在保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服务对象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采用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经营主体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根据申请人生产周期和现金流情况决定,通常限制在1到3年内。对于回收期较长的种植、养殖业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或大型农业机具购置项目,贷款和担保期限可进行适当延长。
合作金融机构将对贷款利率进行优惠,经营主体实际承担的利率一般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0%。担保费率实行差异化确定,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不超过1.5%(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不超过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超过2%。除贷款利息、担保费(或保证保险费)外,不再向借款人收取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闪电新闻记者 李志鹏 肖梦凡 威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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