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8-28 17:48:08
齐鲁网威海8月28日讯 记者从威海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大对财政资金违规问题惩戒力度,促进财政性资金依法依规使用,近日,威海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威海市市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对市级财政性资金使用失信行为管理惩戒做出详细规定。
管理范围上,使用、申报市级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为市级财政性资金项目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专家,以及参与市级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发生失信行为的,纳入市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纳入信用负面清单且经市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认定,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等非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和个人还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根据其行为实施信用惩戒,并作为惩戒对象向社会发布。
具体管理上,信用负面清单或失信“黑名单”具体信息由市财政、审计部门以书面形式告知单位和个人,如存在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说明理由。相关部门将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市财政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及时记录市级及以上财政、审计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实行动态管理。信用负面清单和失信“黑名单”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或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统一发布,并将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惩戒措施上,对属于财政管理预算单位的,除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外,在不影响正常运转及事业发展情况下,取消其此项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资格或缩减有关财政资金安排规模2年。属于企业等非财政预算管理单位和个人的,取消所有专项资金申报资格2年,列入失信“黑名单”的,在移出前取消其申报财政专项资金和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资格。 财政预算管理单位作为采购人存在资金失信行为的,在不影响正常运转及事业发展情况下,缩减其政府采购预算规模2年,情节严重的缩减5年。为市级财政性资金项目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和专家存在资金失信行为的,暂停其所有市级财政性资金项目服务资格2年,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移出前取消其参与资格。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评审专家存在资金失信行为的,禁止起参加政府采购、采购代理、采购评审活动1至3年,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移出前取消其参与采购和评审活动的资格。
闪电新闻记者 单大伟 通讯员 黄斐 威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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