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日报
2018-10-18 09:59:10
威海新闻网10月18日讯(记者 蔡君君)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学艺术事业繁荣与发展,近日,市委宣传部决定举行第五届“威海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时间截至11月10日。
此次评选范围涉及文学类,广播影视类,戏剧类,音乐类,书法、美术、摄影、民间艺术类及其他舞台艺术类。凡在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由我市个人和集体创作的或以我市个人和集体为主创作的文艺作品(发表时为第一作者或主创人员)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本次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所有获奖作品均可获得“威海市文学艺术奖”证书及奖金。
据了解,参选的文学类作品需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具有全国统一或国际书号、刊号;广播影视、动漫类作品需公开放映、播出或已获得全国公映许可证;戏剧、音乐、曲艺、舞蹈等舞台表演类艺术作品需已公开演出;书法、美术、摄影、民间艺术等作品需在市级以上组织的展览中展出或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公开发表或出版发行,其中摄影作品含纪实、人物、风光三类,原图须未经合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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