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9日讯 今年以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近日,威海市文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批违法经营案件。
文登区华琪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0年5月26日,执法人员在对文登区华琪便利店进行检查时,在货架上发现6块面包已超过保质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面包6块、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文登区林家店春燕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0年1月31日,执法人员在文登区林家店春燕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售的方便面2包、面包1包、乳酸菌饮品3瓶等产品均已超过保质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上述食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文登区明飞农资经营部经销不合格农资产品案
2020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对文登区明飞农资经营部在售的“好花生中微量元素肥”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结论为:该产品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没收不合格产品14袋和违法所得154元,并处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
刘新杰无照从事墓碑雕刻经营案
2020年2月24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刘新杰无照从事墓碑雕刻经营活动。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威海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文登天润店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电子血压计案
2020年5月28日,执法人员在威海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文登天润店检查时,发现其现场使用的安氏电子血压计未按规定申请检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血压计,并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威海华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生堂店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电子血压计案
2020年6月9日,执法人员在威海华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生堂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的安氏电子血压计未按规定申请检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血压计,并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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