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4日讯 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获悉,9月19日早晨7时许,威海高速交警草庙子公安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一辆鲁K牌照小型轿车例行检查过程中,在询问时,闻到驾驶员宋某某一身酒气,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5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9月20日、21日,在同一时间的早晨7时许,徐某和王某某分别驾驶一辆鲁K、豫N牌照小型轿车行至草庙子公安检查站,同样因酒后驾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处,两人体内酒精含量分别为47mg/100ml、24mg/100ml。
三人酒驾原因一样,都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自认为睡一晚就没事。宋某某、徐某和王某某酒后驾驶,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以及1000元罚款的处罚。
很多司机不了解“宿醉”、“隔夜酒”,或者心存侥幸,自认为没事,结果被查出酒驾。再次提醒各位,前一晚喝酒,第二天要保证充分的休息,以免开车造成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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