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5日讯 “护岸2020”严打涉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不断强化岸线管控力度,连续查处多起涉海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沿海治安秩序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9月28日,宁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东楮岛码头巡逻检查时,发现正在卸货的辽盘渔2XXX3船船长韩某某所持有的渔业船员证书(俗称船长大票)涉嫌伪造,经鉴定,该渔业船员证书系伪造。目前,韩某某因使用伪造证书和无证驾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15日,海阳所派出所民警在南泓码头开展船舶检查时,发现鲁乳渔6XXX8船未按规定编刷船名、船号出海,遂传唤该船负责人宋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宋某对其未按规定编刷船名、船号出海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宋某因未按规定编刷船名、船号出海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16日,崮山派出所民警在百尺所码头开展船舶检查时,发现朱某所经营的船舶无相关手续,系“三无”船舶,另经调查,发现朱某多次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件的情况下驾驶该船舶出海作业。目前,朱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涉案“三无”船舶已移交渔政部门进一步处理。
10月18日,石岛派出所民警在石岛蚧口码头巡逻时,发现辽营渔3XXX8船涉嫌伪造船名、船号出海,遂依法传唤船主朱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10月17日,朱某将其经营的辽营渔3XXX8船船号涂改为“辽营渔3XXX1”出海作业。目前,朱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18日,石岛派出所民警在石岛渔港码头巡逻时,发现辽营渔3XXX5船涉嫌伪造船名、船号出海,遂依法传唤船主贺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10月4日至18日,贺某将其经营的辽营渔3XXX5船船号涂改为“辽营渔8XXX5”出海作业。目前,贺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0日,环翠水上派出所民警在威海湾九里停泊点进行船舶检查时,发现鲁海渔6XXX3船船长王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遂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自9月底至今,王某先后三次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件情况下擅自驾驶鲁海渔6XXX3船出海作业。目前,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0日,五垒岛派出所民警在白云码头进行船舶检查时,发现鲁文渔5XXX8船船长赵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遂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10月9日至20日,赵某多次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件情况下擅自驾驶鲁文渔5XXX8船从白云码头出海作业。目前,赵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0日,五垒岛派出所所民警在庆顺码头进行船舶检查时,发现鲁文渔5XXX6船船长刘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遂依法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10月9日至20日,刘某多次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件情况下擅自驾驶鲁文渔5XXX6船从庆顺码头出海作业。目前,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0日,五垒岛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线索:鲁荣渔5XXX9号船船长王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出海,遂依法将王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10月9日9时许,王某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件情况下驾驶鲁荣渔5XXX9船从泽库镇白云码头出海作业。目前,王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1日,石岛派出所民警在石岛新港码头巡逻时,发现辽营渔运5XXX1船涉嫌伪造船名、船号出海,遂依法传唤船主梁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10月8日至21日,梁某将其经营的辽营渔运5XXX1船船号涂改为“辽营渔3XXX7”出海作业。目前,梁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2日,龙须岛派出所民警在成山镇海洋码头进行船舶检查时,发现鲁荣渔5XXX1、5XXX2船涉嫌船名、船号模糊不清出海,遂依法传唤船主刘某到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对其经营的鲁荣渔5XXX1、5XXX2船涉嫌船名、船号模糊不清出海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已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22日,涝台派出所民警在小石岛渔业码头进行船舶检查时,发现宋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出海,遂传唤其到所接受调查。经查,宋某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件的情况下于当日驾驶自己经营的船舶出海作业,且船舶无相关手续,系“三无”船舶。目前,宋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被依法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三无”船舶已移交渔政部门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将进一步推进“护岸2020”专项行动,以打击海上偷渡、走私、非法越界捕捞为重点,兼顾擅自搭靠外轮、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等其他违法违规出海行为,持续加大沿海地区治安清查和出海船舶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涉海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清剿走私、偷渡、非法越界捕捞等治安隐患。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海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并视情节给予奖励。同时,公安机关督促广大渔民遵纪守法,不组织、不参与涉海违法犯罪活动。
举报电话:姜警官,0631-3957588转7523,17863132729。地址:威海市文化西路289号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邮编2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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