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8日讯 日前,威海高速交警草庙子公安检查站民警例行检查时,要求驾驶员李某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李某某称,驾驶证和行驶证因发生交通事故被扣在交警一大队。
遂民警要求其提供身份信息,但根据信息,结果查无此人。经进一步查询,确认李某某驾驶证状态为吊销。其在2014年6月因酒后驾驶被吉林公主岭市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驾驶证因此记满12分,但李某某并未参加12分满分学习教育,直到2016年2月,李某某因驾驶证超分、扣留再次被公主岭市交警部门查处,且仍然没有去处理,其驾驶证因此被依法吊销。
李某某涉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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