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13日讯 4月12日,威海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度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会上,威海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于晶介绍了白皮书主要内容及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
行政审判基本情况
一审诉讼案件收案数量同比增长。2023年,全市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455件,审结444件,与2022年相比分别增加14.32%、17.15%。中院收案数同比下降,各基层法院收案均有所增加,其中,增加幅度较大的有经区、高区、荣成、文登,同比增加77.78%、56.52%、31.15%、23.08%。
涉诉主要管理领域较为稳定。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管理领域范围总体变化不大,主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管、资源、城建、民政、卫生、交通、环保、司法行政、税务、烟草、教育、退役军人事务等。与2022年相比,涉诉主要管理领域较为稳定,收案前五位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管、资源、城建领域,合计374件,占收案总数的82.2%。
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总量降低。2023年,全市法院受理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320件,审结315件,收案数、结案数分别比2022年减少33.61%和34.65%,非诉执行案件总量有所降低,反映出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认可度以及自动履行义务意识提升。所涉及的领域及具体案件类型为资源、市场监管、劳动保障监察、卫生健康、社保稽核、应急管理、环保、税收征缴行政处罚等,审结的案件中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258 件,准许强制执行率81.9%,与去年基本持平,反映出司法对执法的监督支持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行政审判主要工作
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实体化运行。2023年,全市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共受理案件430件,和解58件,和解率13.49%。其中,和解率较高的为乳山、文登、经区、环翠,乳山和解率19.35%、文登19.35%、经区18.18%、环翠15.7%。乳山采取“法官+和解主持人”模式,审前协调化解工作纳入法官日常办案范畴。文登采取法官主导模式,以法律效果为底色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以社会效果为落脚点促进行政机关自纠,以诉讼预期为重点引导行政相对人理性表达诉求,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将纠纷化解在诉前。经区注重对审前和解相关人员的培训,并努力争取调解能力强、社会威望高的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等加入调解员队伍。环翠选取重大复杂行政案件重点试行行政机关负责人牵头和解机制,指定调解经验丰富的和解员与法院实时对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市两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机制效果。
安善处理涉市场主体行政纠纷。2023年,全市法院立足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助力营造规范高效、公正透明的政务环境。对涉市场主体的行政登记及政府信息公开等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完善审批流程,规范登记标准;督促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依法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充分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二是有效回应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对于涉市场主体的工伤认定、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赔偿等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争取多元力量合力化解纠纷,实质性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保障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监督支持自然资源、社保、环保等领域依法执法,一方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对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普遍性问题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同步推进多元协调化解工作,力争从源头上、根本上实质性全面化解纠纷,将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的发力点前移,有效防范经济社会发展风险。
进一步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机制作用。自2021年以来,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496件,负责人面对面听取行政相对人诉求,深入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对有效缓和当事人对抗情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38.74%,同比增加3.73个百分点。下一步,应进一步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与行政争议审前化解机制的协同融合,以行政司法功能、行政执法职能的联动,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大合力。
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建议
白皮书指出全市行政机关在履责、取证规范性以及程序意识、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议:
以执法能力现代化助推高质量发展。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保护中小微企业经营自主权,借鉴刑事领域的企业合规改革经验,优化行政管理领域涉企管理机制。完善行政协议履约管理,严格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招商引资等合同,严格限制单方解除或者变更行政合同,确因公共利益需要解除、变更,或者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履行不能的,应主动履行赔偿、补偿义务,将对市场主体合法信赖利益的保护落到实处。创新治理机制,运用网格化、智慧化治理方式,提升涉民生发展重点领域执法水平,既要依法稳定发展秩序,更要兼顾私主体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私权保护之间的衡平。以协同融合理念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构建多元协作机制,以行政体系的内部融合释放服务型政府效能。
以执法规范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积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程序权益;提高行政效率,遵守办案期限规定,杜绝程序超期问题。统一执法尺度,针对工伤、土地、城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涉民生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多方全面审慎研判,以司法审查标准统一执法标准,推动全市范围内法律适用以及执法尺度的统一。强化证据意识。及时全面调取存在灭失风险的监控视频等证据,避免因储存时限等原因导致的证据毁损灭失问题;扎实取证、完整举证,严格依照行政诉讼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举证;用好行政复议对原行政行为证据补强的机制作用,以行政复议机制纠正、完善原行政行为合法性,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以人民宗旨意识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征收拆迁、违建拆除领域,相关行政机关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和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健全各方主体的对话和协商机制,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建规划、重大发展项目、征地拆迁等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充分沟通协商,实现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与私权保护的平衡。工伤认定领域,人社部门可通过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督促高风险行业用工单位参;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推动用人单位主动参保;重视法院生效判决的指引作用,借鉴人民法院案例库指导性或参考性案例,根据最新裁判理念更新执法标准。治安、市场监管处罚领域应扭转“管理就是处罚,严管就是重罚”的执法理念,准确适用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引导形成自觉守法的内生力。
以府院联动机制增强纠纷化解合力。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市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进行调解;健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司法审判的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开展同堂培训、日常工作会商、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促进更多的案件在自纠环节、复议环节化解。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效能,对于已进入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要靠前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主动与行政相对人“零距离”对话,缓解当事人对抗情绪;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主动与法院对接,审慎研判有力应对,避免风险升级;对已经形成化解初步方案的,亲历督导化解工作的落地见效。落实全过程调解机制,行政机关要充分运用司法中立角色作用,有效运用一审、二审诉讼阶段的相对优势,与两级法院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发挥纠纷化解的主力军作用,全过程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用实用好司法建议,建立健全司法建议反馈长效机制,从司法建议中找准执法完善的突破口,让每一份司法建议都落地见效,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威海法院将继续深化行政审判职能,依法支持行政复议主渠道功能的发挥,凝聚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努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威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