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4-28 10:25:04
齐鲁网威海4月28日讯(记者 滕佳蕾 通讯员 宫文灵 马东明)身陷囹圄的高某此时后悔不已,只因自己年轻一时冲动,当日买车就无证驾驶,交通肇事后还逃逸,结果被罚款3000元,还被行政拘留15日。4月16日13时许,乳山市交警大队五中队接110指挥中心报警,一辆轿车在乳山寨镇凤台顶村撞人后逃逸。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经现场对当事人和目击人的调查得知,肇事车辆是一辆挂鲁KH33XX号牌的白色奇瑞轿车。轿车撞人后,肇事人不让报警,想私了。当事人受伤较重,没有同意,肇事司机便驾车逃离现场。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车牌号,查到了车主,了解到该车是一辆跑出租的营转非车辆。该车已于当日上午,刚刚转手卖给了一个名叫高某的年轻人,因该车没年审,就没有过户,只写了一份购车协议。
民警立即通过科技手段,初步锁定肇事嫌疑人高某,23岁,无业、无固定住所、无证。民警试图通过科技手段查找该车行驶轨迹,但该车从第二日便销声匿迹。民警将高某交通肇事逃逸信息录入网上,用科技手段锁定该车。4月24日15时许,高某驾驶该车经过威海市昆明路与统一路路口时,被监控抓拍到。在威海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的帮助下,将高某依法抓获,遂被移交乳山交警五中队。通过审讯,高某对交通肇事供认不讳。此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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