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03 19:22:06
齐鲁网威海6月3日讯(记者 于建美)昨日,记者从威海市人社局了解到,本月起,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开始发放,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通知,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威海市人社局要求,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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