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12 10:08:07
新闻发布会现场
齐鲁网威海7月12日讯(记者 阮洋)7月11日上午,《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新闻发布会在威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威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于国胜出席发布会对该规定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7年6月6日经威海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章》的制定有利于规范政府规章制定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助推改革创新。
于国胜从制定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三方面,详细介绍了《规定》的有关情况。《规定》突出了地方特色,明确了政府法制机构、起草部门和实施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职责要求,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参与权。根据《规定》,公开征集意见贯穿于规章制定的立项、起草、审查等各个阶段。在第三方论证咨询制度上,对可以举行听证的情形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其也确立了先协商后报送审查、先协调后报请决定的意见分歧协调机制,保证了各部门意见反馈和材料报送的规范性。
会上,于国胜就记者提问的《规定》对威海市政府立法的意义作出了回答:《规定》是威海市结合实际制定的专门规范政府立法的规章,对制定政府规章的原则、方法、时限和顺序进行了具体规定,完善了威海市政府立法制度体系,加强了政府立法规范化建设,有助于增强威海市立法的系统性、针对性,保障公众有序参与,促进政府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促进威海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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