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2017-11-18 12:31:11
威海市公布3亿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每年统筹1亿元扶持海洋经济
17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威海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介绍,在三年示范期内,我市将每年统筹资金1亿元以上,用于扶持全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2017年上半年,我市以非常明显的优势,成功入选第二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按照政策要求,中央财政将在三年示范期内,对我市给予专项补助资金3亿元,用于支持我市的海洋生物产业、海洋高端装备产业的建设。从支持产业看,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海洋生物和海洋高端装备这两大产业。从资金使用方向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提高创新能力建设等两个方面的支出。
市财政局副局长闫俊达介绍,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市财政局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拨付区市财政部门。专项资金分配的标准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产业孵化聚集创新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根据专家对项目的评审情况,专项资金将综合运用投资补助和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技术推广站科长刘缵延介绍,具体的申报程序是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属区市海洋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经过初审、筛选、公示等环节后,获得扶持资金。市及各区市财政部门会同海洋与渔业部门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跟踪问效制度,了解项目执行、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效果等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佳效益。
这3亿元专项资金将通过推进产业协同创新和产业孵化创新,扶持我市海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重点产业延伸链条、扩大规模和提高核心竞争能力。经过三年的强化运作,我市将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优势产品,培育出一批海洋经济创新型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型企业和产业集聚区,构建起优势比较明显的海洋经济产业体系,最终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逐步形成结构、速度、效益相统一的海洋经济发展格局。(记者 张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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