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6-01 12:06:06
齐鲁网威海6月1日讯 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威海人社发布获悉,即将进入高温季,6月起,威海市各相关企业需要向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开始领取。
据悉,防暑降温费标准具体情况分别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记者了解到,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日气温达到40℃以上,用人单位应安排劳动者停止当日工作;日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劳动者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此外,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
闪电新闻记者 肖梦凡 威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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