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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环翠区2019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开始了 最高救助10万元

来源:齐鲁网

作者:

2019-12-13 21:33:12

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3日讯 为切实减轻大病贫困患者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近期,威海市环翠区2019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开始了。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为具有环翠区户籍的大病患者

(一)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病患者,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含慢性病门诊)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会保险报销及经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不设起步线,按其实际负担医疗费数额30%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救助10万元。

(二)对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含慢性病门诊) 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会保险报销及经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2万元(不含)以上的,按其实际负担医疗费数额30%的比例给予救助,最高救助10万元。

(三)对向环翠区慈善组织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列入救助范围,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可在当年捐款额5000元的前提下,将纳入一事一议按最高20%的标准给予救助。

二、救助程序

申请者填写《2019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一式 3 份。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住院医疗发票及结算清单、大病保险和工会保险结算单;门诊放疗、化疗、透析必须由医院开具证明,证明门诊发票中哪些费用是用于放疗、化疗、透析;低保家庭、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及重度残疾对象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病患者需村(居)委会开具证明;因病致贫家庭无收入明细需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一同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向慈善组织捐款者需提供捐赠票据或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的捐款数额证明,可证明系捐款者直系亲属的户口簿或书面承诺书,一并报到区慈善总会。

以上材料经所在村(居)委会、镇(街)审查公示后,报环翠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审核审批。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环翠区慈善总会办公室 5213333

闪电新闻记者 陶晓东 环翠台  丛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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