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7-02 16:11:07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日讯 近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7月2日,威海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
记者了解到,全市“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适用全市新供地的产业类工业项目(包含仓储物流项目)。其中,项目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项目投资单位是唯一意向用地单位,由相关部门提前确认唯一意向用地单位,能够有效避免产生争议,有利于为企业提前筹划,开展精准服务。二是根据各级相关规定,项目不属于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汽车整件及零部件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和跨区域建设的大型项目。
《实施意见》出台后,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为项目单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提供更多便利。
闪电新闻记者 肖梦凡 姜钰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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