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威海环翠
2022-04-22 09:58:04
近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威海市环翠区法院温泉法庭开庭审理,偌大的审判庭只有法官一人,不仅双方当事人因疫情原因线上出庭,连负责庭审记录的书记员也没有出现。
这场“特别”的庭审是环翠区法院以科技为审判赋能的新探索——“无书记员庭审”新模式。
“本次庭审将实行‘无书记员庭审’模式,以庭审全过程录音录像作为庭审记录,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在全流程录音录像系统记录下,法官王佃晓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正式开庭审理。
正如法官所言,所谓“无书记员庭审”是指以庭审录音录像的方式代替法庭笔录,即庭审过程中无需书记员记录,整个庭审过程及当事人陈述等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在服务器并刻录成光盘。庭审中,王佃晓围绕庭前调查归纳出的争议焦点高效审理,全流程录音录像系统精准记录了庭审全过程。
相比传统的书记员人工速录模式,“无书记员庭审”的优势非常明显。在人工进行庭审记录时,书记员往往需要对当事人所陈述的内容进行归纳整理,不仅耗时耗力,也有可能出现错漏,受人工录入速度所限,当事人也需要放慢语速,并当场核对庭审记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而“无书记员庭审”中,庭审全过程录音录像不仅可以高效、客观、无差别地再现庭审过程,避免了人工整理可能出现的误差,而且有效节省了整理、核对庭审记录的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能;书记员从繁杂的速录工作中解放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其他辅助性工作中,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为缓解人案矛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奠定了基础。
据悉,本次庭审从法官宣布开庭到作出判决,用时仅23分钟,判决书则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当天送达双方当事人。
庭审记录是审判系统的重要环节,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替代法庭笔录。这一规定将新型科技手段引入审判工作,赋予庭审录音录像与庭审记录同等的法律效力。
目前,环翠区法院在案情简单、事实清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探索推行“无书记员庭审”,庭审全过程录音录像依法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并接受各界监督,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看,也可以登录网站自行回看庭审过程。环翠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逐步加大‘无书记员庭审’应用力度,全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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