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新闻网·威海晚报
2017-12-16 10:50:12
威海市城乡居民低保再提标
城市、农村保障标准分别为580元/月/人、4500元/年/人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颜燕军)12月15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10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40元和每人每年3850元提高至580元和4500元。
据统计,威海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先后经过12次提标。城市保障标准由最初的120元/月/人提高到现在的580元/月/人;农村保障标准由600元/年/人提高到4500元/年/人,充分保障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除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以外,我市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确定为每人每月870元和每人每年5850元,城乡集中特困供养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1099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5495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年3297元确定。
据市民政局调研员宋宝林介绍,我市此次确定的特困供养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有所调整。按照国家及省政府对特困人员供养政策的相关规定,今后我市取消集中、分散供养标准这一表述,不再执行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和工作人员经费标准,重新将保障标准确定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
其中,城市集中、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870元,农村集中、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5850元,属分散供养的基本生活资金发放给个人,集中供养的拨付给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城市和农村集中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保障对象失能、半自理、自理能力确定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10990元、5495元、3297元,统一拨付给集中供养服务机构,由其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照料护理服务。
截至11月底,我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4737人,发放保障资金6085.3万元,保障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0454人,发放保障资金4778.6万元。
威海市发布2017年社会救助成绩单
政府救助保险赔付受灾群众1321人,赔付254万元
12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调研员宋宝林介绍了我市2017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其中,我市今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政府救助保险工作,截至11月30日,已赔付464万元,其中赔付受灾群众254万元、1321人。
2017年以来,我市民政系统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在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救灾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慈善救助等方面不断织密兜底保障网,切实保障了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政府救助保险赔付受灾群众1321人
今年3月份,我市出台《关于开展政府救助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由政府全额出资,按照人身伤亡救助保险每人3元、家庭财产保险每户3元的保费标准,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威海市出差、旅游、务工的其他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人身保险范围,将全市所有家庭财产纳入财产保险范围。对遭受人身伤亡、家庭财产损失的群众实施保险救助。
截至11月30日,政府救助保险共结案1321件,赔付受灾群众1321人、赔付金额254万元。为应对旱灾灾情,承保保险公司又启动了自然灾害赔付程序,支付旱灾打井资金210万元,打井35口,有效缓解了严重干旱地区的吃水困难。
救助临时困难群众2974人次
9月起,我市开展特困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工作,出台《关于对特困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实行集中收治工作的通知》,规范特困人员重症精神病患者的供养和治疗工作。
目前,全市共甄别患精神疾病特困对象426人,并建立台账、确定了监护责任人,对其中69名适合集中收治的患者,已送市和区市精神疾病专科医院收治。
在我市持续开展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和“救急难”工作中,全市共为4258名贫困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2004.8万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297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8万元。
“爱尔慈善光明行”进入免费手术阶段
慈善救助方面,我市每年都开展全市联动的慈善大病救助活动、遇困高考新生救助活动、困难农民工救助活动等,这些活动已经成为我市品牌救助活动,帮助大批困难群体脱离了困境。
计划为全市2000名眼病患者实施全免费手术的“爱尔慈善光明行”项目,目前患者筛查已经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患者已进入免费手术阶段。
免费药品发放活动实施过程中,经过与中华慈善总会反复沟通协调,今年5月份,直肠癌药品爱必妥、肺癌二代靶向药泰瑞莎落地威海,现发放药品共计5种,发放药品总值3136.17万元,惠及重病患者1471人次。
我市慈善资金募集渠道主要有哪些
据了解,目前,我市慈善资金募集渠道主要有4个。
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慈心一日捐”活动是经省政府批准、全省联动、每年开展一次的善款募捐活动,倡导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收入除以22 个工作日)、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一天的利润。这项活动已形成常规化,是我市开展慈善救助的主要资金来源。
企业认捐慈善基金。从今年起,市直企业一次认捐达200万元以上的,可与慈善组织签订《威海市慈善基金认捐协议书》,捐款作为本金留在企业周转,每年参照银行贷款利率5%将基金利息分两次交给市慈善总会。今年有威建集团和海马集团两家企业认捐,年缴纳基金利息110万元。
设立冠名慈善基金。五年时限内,个人(家庭)捐赠或者认捐1万元,企业捐赠或者认捐5万元,即可在市慈善总会设立冠名慈善基金,新闻媒体或其他团体设立冠名慈善基金不限额度,实现“一次冠名,永享荣誉”。基金使用按照捐赠者意愿全额用于慈善公益项目。全市目前已设立冠名基金143个,基金额达到2204万元,是我市募集善款的又一重要渠道。
定项捐赠。可以选择市慈善总会推出的助医、助学、助困、助残、助老、赈灾等项目进行捐赠;也可按照捐赠者意愿,经市慈善总会审核,专项用于慈善公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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