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0-06-24 17:34:06
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4日讯 6月24日,威海中院以远程视频方式对2起5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罗某自武汉通过自带、大客车托运或是买方提货等形式,先后向被告人王某1等人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冰毒)9 千余克、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一宗。被告人王某1经王某2介绍与罗某建立联系,自罗某及他处购买甲基苯丙胺9千余克进行运输、贩卖,期间,王某1伙同王某2或安排王某2、王某3将毒品自外地运输回威海。王某2居间介绍并参与王某1运输甲基苯丙胺5 千余克、单独贩卖400余克。被告人王某3按照王某1的安排收付毒资、贩卖、运输毒品,参与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1800余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王某3系从犯,遂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四被告人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及十年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等刑罚。
被告人王某利用自己大客车司机的身份,明知罗某托运的物品当中藏有毒品,而帮其运输400余克,构成运输毒品罪,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法院据此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威海中院对两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宣判,极大地震慑了毒品犯罪,彰显了人民法院厉行禁毒的决心和信心。
闪电新闻记者 孙雅倩 威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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